“八府巡抚”和“八府巡按”,并不是实际存在的官职,多为民间细说,演绎最多的就是“八府巡按”。通常,在戏剧中,八府巡按被认为是拥有很高职级,可以替民伸冤的高官角色。
在明清历史中,类似八府巡按的官职应该是监察御史,巡视各省称巡按御史。和现在的中纪委巡视组有一定相关性,都是中央派出的临时监察机构或个人。
巡按的官衔,最早见于明代,不是固定的职官,由朝廷临时委派监察御史担任,分别巡视各省,考核吏治。“八府巡按”常见于戏曲、小说,民间多视为清廉而有权势的大官。
在明朝都察院下,设有十三省巡按一职,全称为巡按御史,正七品官衔。宋代的御史是八品官,明代则为正七品,清代略高,约为从五品。虽然官衔不大,但是职权不小。因为他们代表的中央权力。
古代监察制度一个明显的特点是,从中央到地方的监察机构,形成垂直领导的独立体系。这种以皇权为中心的监察体制确定了监察与行政的相对独立与分离。
中央、地方的监察机构与政府机构的相对分离,监察官员与政府官僚的分离,从而确保了监察权力的独立运作,监察机构的上下一体,监察官员的高效行使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