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老兵”肖鹏获刑
在担任云南电力集团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期间,肖鹏涉违法违规转让股权致云南电力集团损失2.73亿元
整理 《法人》记者 肖岳
8月23日,据《南方日报》消息,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原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肖鹏滥用职权、受贿一案,对被告人肖鹏以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被查的第三位副总
身体结实、长相儒雅、酷爱乒乓球的肖鹏,在南方电网的高管中位置仅次于董事长和总经理,是排名第一的副总。
他被不少人认为是一名“非常懂行”的企业高管。有接近南方电网的人士对媒体说,他“出事真是出乎意料,但也在意料之中”。
自中央巡视组2015年3月初进驻南方电网以来,该公司已有多名高管被查,包括原副总祁达才和肖鹏,加上此前被查的原副总廖建华,南方电网已有三位副总落马。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肖鹏,男,1956年1月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组成员,此前曾于1988 年8月,任能源部办公厅部长会议秘书、综合处副处长、处长;1993 年4月,任电力工业部办公厅部长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1994 年8月,任电力工业部办公厅副主任,国家电力公司办公厅、总经理工作部副主任(1994 年11月至 1996 年3月挂职河北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1999 年4 月后主持总经理工作部、办公厅工作);2000 年8月,任国家电力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办公厅)主任;2000 年9月,任云南电力集团公司(局)董事长、总经理(局长)、党组书记兼云南澜沧江水电开发公司董事长;2002 年 12 月任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2015年4月2日消息,肖鹏因涉嫌职务犯罪,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15年6月被免职。
据此前财新报道,肖鹏在南方电网副总经理中排名第一,主管计划部门。酷爱打乒乓球,还曾经代表南方电网打比赛,另一大爱好则是书法,常在过年过节给员工写春联。
案涉违规转股
在2015年6月审计署网站发布的《国务院关于201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曾提到:“南方电网原副总经理肖鹏的亲属涉嫌用内幕信息炒股,连续八年无一亏损、年均收益率近50%。”
另根据资料显示,肖鹏可以算是南方电网的“老人”了。从2002年12月起,肖鹏任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组成员,直至4月2日被查,其在副总的位置上已经超过12年。
近日的庭审中,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2年,被告人肖鹏利用其担任云南电力集团公司董事长、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违法违规转让股权致云南电力集团损失2.73亿元;为他人在项目开展上提供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0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肖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分别构成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鉴于被告人归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受贿事实,积极退清赃款,缴纳罚金,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