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药品广告泛滥 多部门联手调查医药广告表演专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9-06 02:14:41  阅读:4400+ 来源:新浪财经 作者:郭慧敏

  “百变神医”是怎样炼成的?

揭开“医药广告表演专家”画皮

  谁会想到,继张悟本之后,又有一批“神医”迅速红遍大江南北。

  他们是以“刘洪斌(滨)”为代表的四大神医,红火不是因为他们“妙手回春”的医术,而是他们在多个医药广告中变身成五花八门的专家叫卖产品。对此,国家广电总局和工商总局及时出手,“苗仙咳喘方”等40条广告立即停播,查处随即跟上。

  而最新消息,“‘神医’广告”事件也引起了政府高层。

  6月2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药品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药品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多位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谈到刘洪斌事件时,建议加大对广告发布者的处罚,从源头遏制药品虚假广告。同时,还要对保健食品等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行为定性为假药予以打击。

  进展:

  多部门联手调查“医药广告表演专家”

  据媒体报道,“刘洪斌(滨)”3年以9个身份,成为了中国最忙碌的虚假医药广告“专家”!据媒体不完全统计,“刘洪斌”先后出现在六家卫视,推销苗仙咳喘方、唐通5.0、天山雪莲、药王风痛方、苗祖定喘方、苗家活骨方、老院长祛斑方、蒙药心脑方、助眠晚餐等多种药品、保健品。

  在刘洪斌被曝光之后,网友们指出,像她一样的表演艺术家至少还有三个,纵横各大电视广告,堪称虚假医药广告圈的四大神医。

  针对此次持续发酵的“医药广告表演专家”事件,工商总局6月23日公开回应称,工商总局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目前已与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药监总局、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公安部等成员单位专题研究,各部门将依据各自职能依法调查处理。当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官网发布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央三台、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等立即停止播出“苗仙咳喘方”等40条违规广告。

  目前,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正在调查处理,工商总局将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回应社会关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也向媒体回应表示,虚假医药广告事件中的“刘洪斌”不具有中医医师资格,未在中医医疗机构任职,也不是所宣称的“苗医传人”,相关中医药社会团体中也不存在广告中提到的“中华中医协会”。

  现状:

  虚假药品广告泛滥问题严重

  就此“神医”事件,中华预防医学会会长,原卫生部副部长王陇德委员指出,药品广告问题已到了泛滥地步,特别是到了基层,打开电视、打开广播,到晚上基本上都是违法广告,欺骗误导老百姓,影响了老百姓获得正确、科学的治疗。

  据统计,2012年由药监部门移送工商部门查处的全国虚假医药广告中,光药品类就有18万例,较2011年翻了两倍,虚假器械类的广告则有1.5万例,是2011年的1.3倍。

  中国健康产业促进会常务副理事长、广东省现代健康产业研究院院长、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论证专家张咏向记者谈到,虚假药品广告问题一直存在,其背后从产品采购、视频广告制作、平台播出、受众购买等一系列产业链在运作。利益驱使,让这个灰色产业链长盛不衰。

  这个环节中,播放广告的电视平台广受诟病,张咏表示,有些电视台商业化运作,有些频道是私人老板承包,为利益没有底线,各种“葛洪养生”“李时珍养生”等节目,看似科普健康实则卖广告,屡禁不止。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张咏谈到,收看电视节目的人群多以老年人为主,他们闲赋在家,看电视是重要娱乐方式,上述医药广告很容易被他们接受。医药电视广告播放时间多在早上5、6、7点时间段,就是针对老年人作息去安排。

  客观上,年纪大了,身体机能退化,或多或少地产生了疾病或者不适,特别是一些不致命但是很折磨人的疾病,比如腰疼、颈椎疼、腰椎间盘突出、高血压、高血脂等等,都会缠上老年人。而“医药广告表演专家”的演技确实不错,很具有欺骗性。

  法规:

  任何专家、明星都不能代言药品、保健品

  就此“神医”事件,不少专家提及2015年出台的新《广告法》,其中一大亮点就是对广告代言做了具体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也就是说真专家也不能给药品、保健品代言,冒充的专家就更离谱了。

  张咏也向记者谈到,法律层面对医药广告是有严格规定,广告法有明文规定,明星专家不可代言,这是不争的事实。只要是公众人物来推荐医药产品,都是广告法禁止范围,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医疗养生类节目只能电视台制作,不能由社会公司制作。聘请的嘉宾必须具备国家认定的相应执业资质和相应专业副高以上职称,并在节目中据实提示。主持人须取得播音员主持人执业资质,依法持证上岗。严禁节目中间以包括“栏目热线”以及二维码等在内的任何形式,宣传或提示联系电话、联系方式、地址等信息。且单条医疗、保健品类广告时长不得超过1分钟。

  建议:

  改变轻监管重审批的现状

  随着时间推移,“神医”广告骗局真相大白于天下,背后的不作为也纷纷暴露出来。

  医药广告之所以多年来一直是虚假广告的重灾区,跟药品保健品的利润太高,监管缺位、违规成本低有关。

  王陇德委员指出,“一些基层的药监、工商都不直接监管药品广告,等上级通报哪个违法它再查处。”他建议药监、工商、广电等部门应该联合研究问题,清晰分工,制定工作的程序、规范,并明确法律责任。

  张咏表示,目前我们的广告法很严格,但监管缺乏。”整治医疗广告的最大难点是多头管理。不是某一方面努力能做到的,需要多方面。一个医疗广告的诞生要涉及卫生、药监、工商、广告公司、媒体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各自的职责,但又缺乏有效的治理手段,因为这其中存在很多利益关系。监管应补课,但同时企业也要自律,我们行业协会也在倡导,总而言之,净化市场、规范医药广告需要多方努力。

  ■链接

  非药品广告五大忽悠手法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就虚假广告发出消费提醒,非药品广告夸大宣传常用以下五大忽悠手法,请大家注意提防:

  疑难杂症都见效。一些非药品广告常常宣称可以治疗耳聋耳鸣、心脑血管、肿瘤、皮肤顽疾等多种疾病,使用范围广、效果明显,医学公认的疑难杂症都能治愈,以此来吸引消费者的,患者往往抱着强烈的治愈目的购买使用,因其不属于药品,实际效果难以保证。

  以专家教授名义吹疗效。“知名中医、中国十大科技新发明、民间老中医奇方”等以专家教授名义进行宣传,吹捧着产品不是药,却比药更有效。

  患者群众证奇效。药品需要医生检查后根据病情酌情使用,疗效因人而异。非药品广告宣传的一个最大特点是利用患者群众的证言:“服用某某产品后,腰不酸了,血压降了,身体各项机能都好了”等保证产品效果的宣传,以此引诱患者购买。

  奇方祖方包有效。“神奇秘方,糖尿病一治一个准”“祖传秘方,特治慢性咽炎”,此类奇方祖方包治宣传,让消费者误认为是经过实践验证的好产品。实际上多数只是有名无实,其出处难以考证。

  无效退款保疗效。部分商家在非药品广告中打出了“无效退款”这个招牌,作为“定心丸”让消费者服下,以求在短时间内吸引到大量的消费群。如常见的“为让患者亲眼看到真实疗效,实行免费检测、现场治疗、无效退款”等宣传保证。

  南方日报记者 李劼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如若转载,请联系我们!

本网站转载信息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请读者仅作参考,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