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仍将分设两套机构”
专家:国地税不合并有深层次原因
作者:吴斌
中央深改组昨日审议通过《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并提出结合建立健全地方税费收入体系,厘清国税和地税、地税和其他部门的税费征管职责划分,着力解决国税、地税征管职责交叉以及部分税费征管职责不清等问题。
地税
专家解读
南都讯 记者吴斌 发自北京 中央深改组昨日审议通过《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并提出结合建立健全地方税费收入体系,厘清国税和地税、地税和其他部门的税费征管职责划分,着力解决国税、地税征管职责交叉以及部分税费征管职责不清等问题。
这意味着,对于纠结了多年的国地税是否要合并的问题,中央再次给出了明确的答案,国地税仍将分别设立两套机构。
方案提振地税系统积极性
1993年分税制改革,决定设立国税、地税两套税务系统。至今已运行20多年。随着近年来,中央推出了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改革,原本属于完全地方税的营业税将改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的增值税。据了解,这项改革2015年就要完成。
中国政法大学[微博]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告诉南都记者,对于地税系统来说,有这样的担忧:营业税是地税第一大税种,地税系统原先一半的人员都和营业税相关。
武汉大学[微博]法学院教授、税法研究中心主任熊伟也对南都记者表示,长远来看,在税收领域覆盖全国的国税系统不断强化也是一个趋势。因此社会上出现呼声,认为国地税系统应该合并。
事实上,20 13年11月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已经明确提出“完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被外界认为是两套机构的税收征管体制延续的一个信号。此次中央深改组提出“发挥国税、地税各自优势”。熊伟认为,这一表态将有助于提升地税系统的积极性。
国地税将展开合作
分设国地税的中国税收征管体制20多年来,也产生了一些突出的问题。施正文向南都记者介绍,这主要体现在税收征管的成本过高,对于征收和纳税方都造成很大麻烦;其次由于信息没有共享,在执法上又各自为政,也造成税收征收的效率很低,甚至执法不统一带来违背税法统一公平性的问题。
对此,中央深改组提出推动“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还表示,要推出更多便民办税改革措施,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减轻群众办税负担。税法专家看来,国地税在这些方面的合作,将是上述《实施方案》的一个重要内容。
这些合作内容意味着,在国务院强推“大数据政务”的背景之下,国地税自身系统内的信息共享有望加速完成,未来两套机构在税务稽查方面将联合执法,纳税人申报等都有望更加方便。
地税将征收部分行政规费
在施正文看来,国地税不合并,各自厘清职能有其深层次的原因。施正文说,中国目前正在进行的税制改革要求建立一个地方税体系。
比如列入立法计划之中的房地产税,作为一种直接税和财产税,将是未来非常重要的地方税之一,将直接服务于地方的市政建设。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向也将是改为考虑家庭总体收入所得情况的一种综合所得税。正在考虑开征的环境保护税,也将作为一种地方税,直接服务于地方政府的环境保护职能。再比如消费税的改革方向,或是将高污染高能耗商品的征税环节移至批发和零售。
施正文告诉南都记者,这些都需要地税机关足够了解地方纳税人的信息。
地税部门以后不会“没事可做”。值得注意的是,深改组此次提出了“地方税费体系”。这意味着,以后地税部门将承担更多行政规费的征收职能。据了解,例如社会保险费一项,几乎一半以上的省份都是由地税部门,而不是社保部门来征收的,一些省份的排污费也是由地税部门来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