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原凯恩集团“毁誉门”始末 昔日合作伙伴反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9-05 22:42:28  阅读:1118+ 来源:新浪财经 作者:袁成杰

  合伙人反目 还原凯恩集团 “毁誉门”始末

  雷士武,吴可仲

  吴可仲

  近日,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曾经轰动一时的凯恩“毁誉门”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法院对周京长损害商业信誉罪及职务侵占罪作出的判决。

  7年前,有一场针对凯恩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王白浪的网络攻击,一时间,令凯恩系公司陷入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

  而这一攻击的幕后指使者正是王白浪最信任的下属周京长。作为王白浪的同乡及长期的合作伙伴,周京长为何突然“翻脸”?后经公安机关查明,早在十多年前,周京长就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复杂的“腾挪”侵占凯恩系公司财产数千万元,事发后,为转移视线、混淆视听,遂指使有关人员通过国外网上发帖,大肆散布不实信息诋毁凯恩集团及实际控制人王白浪。

  曾侦办此案的遂昌县公安系统有关人士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案件时间跨度大,并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及职务侵占两个罪名,两个罪名之间又互相关联,所以侦办过程耗时较多。”

  昔日合作伙伴反目

  凯恩“毁誉门”背后,实则是王白浪与周京长两人的恩怨纠纷。

  浙江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显示,2004年3月至2006年8月,周京长与浙江凯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4年12月6日更名为凯恩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开发西湖金座房产项目。2005年4月,周京长与凯恩集团董事长王白浪的胞弟王静波合伙成立了杭州凯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恩投资”),并与凯恩集团在合作开发项目过程中产生不睦。

  记者获悉,当时为摘牌杭政储出(2006)12号地块,王静波与周京长共同出资设立凯恩投资,各占50%的股份,注册资本2000万元,周京长任法定代表人。此时,周京长与王白浪关系较为融洽。

  有媒体报道称,后来凯恩集团资金链断裂,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运转,彼时,周京长提出介绍朋友买断王白浪持有的股份,急于盘活资金的王白浪同意了。而周京长所说的“朋友”即是当时由其任法人的紫晶置业。王白浪认为此举是周京长给他“设下了一个大圈套”。两人由此结下宿怨。

  后来,双方还因不睦产生诉讼纠纷。周京长与王白浪、王静波两兄弟之间的恩怨开始爆发。

  周京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凯恩集团将所有矛头指向他和他的紫晶置业,其真实目的是要转移公众对“公权力”被滥用的视线。并用了“敲诈”二字形容他和王静波的关系。

  2010年5月初,金某将选定的网站论坛链接、周京长提供的原帖等资料通过QQ发给当时在韩国的吴某,吴某将周京长的原帖在互联网上进行散布,周京长再组织其控股的紫晶置业有限公司员工等进行顶帖、转帖。2010年5月4日开始,互联网上出现攻击凯恩集团及其董事长王白浪的标题为《揭黑:中国国企第一贪——用89万侵吞6亿国有资产》等相关文章。

  一时间,凯恩集团被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

  凯恩系遭非议陷困顿

  上世纪90年代末,各地根据中央精神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王白浪采取“部分资产先盘活,依托母体求发展”的思路,拿出一个车间进行土地评估、增资扩股,这正是后来上市公司凯恩股份的雏形。

  也恰恰是这场股份制改造的浪潮,将凯恩集团及王白浪推向了风口浪尖,为这场网络攻击留下“口实”。

  2010年5月12日,凯恩集团以网贴严重损害其商业信誉为由向浙江省遂昌县公安机关报案。后经公安机关查明,网贴内容属恶意攻击的不实信息。

  针对上述文章中捏造凯恩股份及其大股东隐瞒关联交易、侵吞上市公司利益的虚假情况。记者获悉的资料显示,2010年,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在一份函件中明确指出:“经核查,凯恩股份及其子公司浙江凯丰纸业有限公司均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履行有关披露义务。截至目前,我局未发现资产权属存在法律纠纷,以及其他重大违法违规和遗漏、隐瞒等情况。未发现凯恩集团及王白浪在减持上市公司股票中存在短线交易、敏感交易等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凯恩集团方面提供的材料显示,早在2001年,浙江遂昌凯恩集团有限公司(国有独资企业)进行了改制,改制完成后,遂昌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对凯恩集团整体资产进行了评估,净资产为709.69万元。不过,根据遂昌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国有企业改制需对退休人员、在职职工、病残人员、精简下放人员、公共防堤提留、剥离相应的费用共计1431.113万元。

  多名凯恩集团员工表示,当时网上的诋毁文章迅速扩散之后,方方面面的压力接踵而来。感受较为明显的是银行方面的变化,内部已经要求对凯恩集团公司重点。公司对外投资较多,一旦银行出现问题,将会面临资金断裂的危境,对于集团公司来说,无疑是处在“生死存亡”的关头。

  “在影响最为恶劣的当时,就连参加行业会议、出席活动都不好意思说是凯恩的,再多的解释都不起作用。”凯恩集团下属公司一位负责人向记者表达当时的苦恼。供应商也出现担忧情绪,一直采用预付款的供货模式被改变,供应商要求全款供货。

  “受此影响,2010年6月7日,凯恩股份被深交所临时停牌,给广大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虽然凯恩股份第二天发布澄清公告,但复牌当日仍然造成了凯恩股份当时的最大跌幅。”凯恩股份一位高管表示。与此同时,凯恩集团及下属公司内部员工及管理团队也出现动摇情绪,企业多年来培育的品牌形象受到严重损害,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商务合作受到重大冲击,一度陷入“内外交困”的境地。

  回想起当初的情景,王白浪对记者说:“我对凯恩的改制是非常自信的,试想如果当时诋毁文章中所涉及的任何一项被查实,对企业都是致命的打击。后来事实证明,经过多个部门的调查,凯恩经得起考验,没有任何问题,但是,诋毁与攻击给企业及我个人造成的伤害至今仍然存在。”

  根据一审判决,周京长犯职务侵占罪、损害商业信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罚金10万元。周京长不服,提出上诉。

  如今,经浙江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周京长利用其担任紫晶房产的职务便利,虚构资金用途、用款单位,并通过第三方走账的方式,隐瞒资金真实去向,非法套取紫晶房产2000万元用于其控制公司经营,其行为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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